天津商标注册后对企业有什么用?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3-08-12 08:35:57
很多人在想,我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天津商标注册后对我有什么用?下面我们就来理一理商标注册对我们有多重要。
1、品牌创建——“品牌”就是知名度,利于提高消费者认知,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例如大家都熟悉的一个品牌:iPhone(苹果),我想应该没有人会不知道苹果的商标是什么,那就是缺了一口的苹果。在苹果牌下的产品有很多,手机、电脑、iPad、显示器、服务器等,当大家见到这些产品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哪个牌子的产品,可当大家看到这些产品上那缺了一口的苹果标志的时候,一眼就能断定这些是苹果牌下的产品,瞬间就会让这些产品的价值飙升,所以,能让消费者记住的不只是一个品牌,而是能代表这个品牌的商标。
2、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享有专用权,其他任何人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避免自己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为他人做嫁衣,避免无意侵权而支巨额赔偿。就是说即使你使用了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一旦有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成功,该商标之前的使用人反而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这就失去了该商标的使用权。所以,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有多久,只要它还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一旦有人将该商标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属于别人。未注册商标的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和它们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了侵权行为。一旦侵权,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受到该有的处罚,赔偿经济的损失,就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3、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信誉的载体,可为企业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有益于公司在上市或被收购时的资产评估。当然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您的商标未经注册,将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者的无形资产。
4、价值交换——商标是可以进行商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继承并可一直延续的无形资产。
5、通行证——网络宣传营销及进入驻电商平台的必要条件。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商标与企业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商标与企业名称又有密切联系,尤其是它们在将本企业与其它企业、本商品与其它商品相区别的作用上十分类似。
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商品所使用的商标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有的企业在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后就将商标改作为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来使用,如原青岛电冰箱总厂改为“海尔集团公司”,原今日集团更名为“乐百氏”。也有一部分企业为打开市场销路,在感觉到法律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规定得较为严厉后,便转而考虑将他人的商标拿来作为自己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即产生了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问题,其实这也属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包括:
1、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其它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地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即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
2、将它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作为商标使用,即商标权侵犯企业名称权。先进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商标知名度的创立时间愈来愈短,相比之下,企业名称创出知名度的机会和难度要大得多,故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况要远多于商标权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情况。
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问题如何解决呢?一、199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未充分估计到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诸多情况,其在第9条中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以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第5条还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名称权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应适用“可以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但此种标准对个人的主观判断依赖很大,不同的社会背景,文化程度、行业特点、心理状态等都可能造成大相径庭的判断结果。故不具备法条应有的清晰性和明确性,导致有关部门在实际执行中的有意或无意的偏差。
二、1992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开始浮出水面,91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明显滞后现实的发展。1993年12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这部肩负维护市场公平重任的法律仍然未对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现象予以足够重视。其对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况没有丝毫触及,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现象则规定了一个十分模糊的标准“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第五条第3款)。1996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工商标字[1996]第157号)。此通知针对“有些地方的商品销售网点和提供某种服务的站点,未经天津商标注册人允许,擅自将其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营业招牌使用。
三、由于上述法律文件一直未能彻底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问题,企业权益被恶意侵害现象普遍存在,不仅在个体上使企业权益受到侵害,也从整体上损害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过程,直接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进一步深入改革、准备加入WTO法律条件上的不足之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许多商标。人们最关注的是商标的标志和图案。但实际上,商标还有另一个区别,即每一个商标都在右上角,并会盖上一个“印章”,可能是“R”或“TM”。对于商标转让,我们对商标转让程序了解得最多,但事实上,还有一点更为重要,即商标是“R”还是“TM”。R实际上是英文“registed”的缩写,意思是在商标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即商标是注册商标。
圆圈中的R是英语语域的首字母注册商标的特征是排他性、排他性,是天津商标注册人独有的,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或者授权,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注册商标,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是英文“商标”(中文意思是商标)的缩写,“商标”不是指保护商标,它不同于R,商标是指商标被商标局接受,并且国家商标局已经发出了接受通知书,这样商标就可以防止他人重复申请,使商标得到保护优先使用商标。
适用于已申请但注册结果未下来的商标。但能否成功注册则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R是指注册商标,TM是指已经申请但尚未复审的商标。标有“商标”的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注册申请权的优先权,相当于预先“安排”,避免商标流入公共领域。根据《商标法》第四章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已申请但未经复审的商标不得转让,并在商标局复审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只有R标的物的转让才能进行,其他转让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天津商标注册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很多人都想拥有,所以个人是否可以注册商标?个人是否可以拥有商标专用权?从与注册商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中可以知道,个人可以注册商标,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总会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商标注册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一不小心遗漏某些事项或者提交的材料正确,那么就又要重新开始。那么个人商标注册与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呢?
1、提供的材料不同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归属权不同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所有权归属公司。企业法人、股东等个人不享有该商标所有权,而且当公司清盘倒闭或注销时商标也会自然失去法律效力。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所有权归属个人,可以支配该商标的一切使用。
3、稳定性不同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稳定性相比会不稳定些。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包括了公司名称、地址,那么商标的信息也必须跟公司信息一致,当公司的名称或地址有一个变动都得对商标进行变更。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就是个人,地址可以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也可以是通讯地址。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般是不会变动的,那商标一般也就不需要做变更,稳定性相比更稳定。
以上三方面是关于个人商标注册与公司的区别点介绍,申请商标到底是以公司名义来申请还是以个人名义来申请,这完全取决于商标申请人,最为重要的就是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从长远的角度来权衡商标注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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