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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天津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四个因素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3-02-26 08:09:09

关于天津商标注册我们是很高兴的事,但凡事都是同时存在利弊的,如果没有好的方法,那么好的方式一般都是弊大于利,所以在注册上也存在着一些被驳回的因素,可是你想过被驳回没有呢?下面商标注册就说说致使被驳回的四个因素。

一、与现已注册商标呈现近似。这是由于没有做好商标近似查询作业,假如由的商标署理组织来操作,这种状况会防止。现在,大多数商标是经过署理组织进行请求的,因而,在寻觅署理组织过程中,不仅仅是对比价值,更应该重视服务质量,商标请求一旦遭驳回,就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虽然署理组织不是全能的,可是知识产权根据自身的实力和丰厚的经历,将能为商标注册保驾护航。

二、商标违背禁用条款。相关规定有没有明显特性、过度地夸大宣扬、带来不良影响等因素,还有一些人名、国家禁用的图案文字等。

三、商标选用通用称号、描绘性词语。行业界通用的称号或专有名词,以及只是描绘了商品特征的词语不能注册商标,如苹果美观等。

四、盲查期致使请求驳回。商标统一在检查,国家商标总局不可能在当天将所有的商标录入体系内,且查询的数据都是三个月曾经的,假设请求人要查询商标,在一周前有人请求,那这个危险是无法防止的的,这个结果是查不到的。这种被驳回因素,职责不在任何一方,请求人应当及时和署理组织交流,采纳弥补措施。如果没有商标的请求经历,我们主张应该找专业的注册,尽量防止因而署理的时刻本钱,形成资源糟蹋。

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以下简称“软证书”)。

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用户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以下简称“硬证书”)。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申请软证书流程

为了保证商标网上申请数据安全,保障商标申请人利益,规定软证书只能在同一台计算机上申请和使用。

请确认是否要使用该台计算机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如否,请更换至要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如是,则进行以下操作:

(一)安装软证书驱动

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右下侧点击“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二)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

1.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2.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

3.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三)邮箱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查看是否收到商标局发送的用户注册成功/不予注册通知。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根据通知中告知的唯一地址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注:地址一经下载将失效,请保证在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时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

二、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申请流程

1.在计算机上插入电子营业执照。(请先安装电子营业执照驱动)

2.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3.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选择用户类型及国籍,“是否具有电子营业执照”选项,勾选“是”,在弹出框中输入电子营业执照PIN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4.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5.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三、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硬证书流程

“商标数字证书”的两种申请途径

(一)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点击“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认真填写备案信息,同时在“是否申请制发商标数字证书”一栏中,选择“是”。备案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备案成功后1-2个月内发放商标数字证书。首次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时,需使用该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二)邮寄或大厅办理代理机构备案,且需要开展网上申请业务的,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没有账户,立即注册”,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需使用该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刊登“新申请代理机构领取usb-key通告”,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8号窗口领取。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现行商标法没有区分撤销与无效,而且在第5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和第6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规定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注册商标的撤销:第5章第41条第1款的撤销,性质上属于注册绝对无效,商标局应当主动依职权撤销,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而且没有期限限制(准确地说,应当叫宣告注册无效);第2款规定的撤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撤销,即注册有瑕疵,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撤销,超过规定的期限,注册的瑕疵将因期限的超过而得到补正,注册确定有效,不能再撤销。

撤销的效力溯及注册之日,被撤销的天津商标注册自始无效。第6章第44条和45条的撤销,性质上属于对使用不当或者长期不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注销。注销与撤销的区别在于,注销不是对商标注册效力的否定,而只是对注册商标长期不使用或者严重违规使用的一种处置,其效力自注销之日起向后发生。修订送审稿继承了现行法的规定。

上述规定既没有区分无效与撤销,又混淆了撤销与注销,在同一部法律中,用同一个词撤销,表达性质完全不同的三种事物、三个概念,给人们学习和理解法律造成困难,也不利于法律的执行。

根据民法原理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有瑕疵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分为无效和可销撤两种。无效指的是民事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对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行为。

这种民事行为的特点是:第一,绝对无效,即对任何人都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第二,自始无效,即从行为成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当然无效,即不管是否有人主张无效,也不需法院等有关机关宣告,该行为都无效;第四,永远无效,即不能因时间的超过补正其效力。什么样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民事行为在实施时即存在瑕疵,如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存在欺诈、错误、乘人之危等导致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

民事行为是否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出来主张,民事行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意思的瑕疵,更需受欺诈、胁迫的当事人自己主张,他人不能代替当事人做判断。所以对这类行为法律并不直接规定无效,而是赋予相对人一定期限内的撤销权,如果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相对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有瑕疵的民事行为因时间的经过而补正了其缺陷,成为确定有效的法律行为。

《商标法》第41条第1款规定的撤销事由性质上属于无效行为,因此主管机关可依职权宣告商标注册无效,任何人也可以请求主管机关宣告其无效,而且不受时间限制。第41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撤销事由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可撤销行为,只有受该行为损害的利害关系人才有权提出撤销请求,而且其撤销权受5年期限的限制,5年期满,撤销权消灭,有争议的商标注册确定有效。此次修法应按照民法原理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厘清相关概念,将第41条第1款的撤销改为无效(其中第二句或者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是否应当删除,可以讨论),第2款和第3款仍用撤销,而第44条和45条的撤销应改为注销。

企业的商标名称多种多样,有些让人印象深刻,有些则是平淡无奇。那么,商标名称应该怎么选择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呢。首先商标名称是企业给客户的一个直观的印象,必须要好记好认好读。有的商标采用的是较长的英文或者是生僻字,这样就给客户的辨识造成一定的苦难。汉语在字形、字义和韵律上都有讲究。只有做到了三者的同意,才能让商标名生动起来。第二是商标名称要突出产品自身的特点。我们很多熟悉的商标名都是如此。要么突出产品的材质,要么突出产品的卖点。第三是商标名要尽可能做到创新和内涵的统一,不能为了让人记住而标新立异,选择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名称作为商标名。这是企业文化不到位,产品缺乏内涵的表现。选择一个好的商标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在现在注册商标的增多导致大量重复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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