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2-11-22 08:16:24
天津商标注册是将商标合法化的一个过程,商标从所有权上来说是属于其创造者的,也就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下面是对于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做的相关介绍: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符合的,允许其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四个步骤:商标查询(一天)—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12——48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
天津商标注册后,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几个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相比较而言,最高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一、国际公约的规定作为驰名商标保护方面最重要的两个公约,《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都没有关于认定驰名商标考虑因素的规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联合建议》中,则详细地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所需要考虑的因素。虽然这一联合建议,对各国没有国际法上的拘束力,但是这些规定,对于各国在认定驰名商标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当中有着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联合建议》规定:“认定一个商标是否驰名,主管机关应该考虑到任何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因素”。特别是要考虑向主管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的信息:
(1)在相关公众中知悉或认可程度;
(2)商标任何使用的期限、程度和地域范围;
(3)商标的任何宣传的期限、程度和地域范围,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交易会或者展览会上所进行的广告、宣传或展示;
(4)商标注册或者申请注册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商标使用或注册;
(5)成功行使商标权利的记录,尤其是有商标被主管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记录;
(6)商标的价值”,以上这些条件都是主管机关认定商标驰名的指导性因素,并不是具有以上条件就必须认定商标驰名。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主管机关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商标所有人提供的所有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我们也不能把这些条件孤立起来,相反要把这些条件同案件的实际结合起来,还要综合考虑其他的因素,这样才能全面地判定商标的驰名状态。
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时,其商标已属驰名: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2)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3)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
(4)该商标曾被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6)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前款所涉及的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包括其核准注册前持续使用的情形。对于商标使用时间长短、行业排名、市场调查报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是否曾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等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认定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查。
四、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分析上述诸多规定,不难发现,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这几个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相比较而言,最高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天津商标注册流程:
一、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300元官费(每1类),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1000元左右的代理费。
三、申请所需资料:1).需商标图样;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四、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作为知识产权行业的从业者,朋友圈自然会出现各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新闻,以及同行业的商业推广广告。虽然我不忍心在朋友圈看到很多广告,但我一般不会屏蔽。毕竟,我仍然可以在这里找到和最热门的知识产权信息。近日,我在朋友圈中留言:商标地址的变更不容忽视。另一个商标已被商标局宣布无效,因为地址没有改变。乍一看,有计划有真相,但这是真的吗?我去商标局检查商标。公告属实,但无效公告是否意味着商标无效?本无效公告的内容为:第1480号《天津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公告》。那是什么意思?1480年我去查看商标变更通知。
查询结果如下:公告表示,该商标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变更成功。结合以上无效公告内容,可以明显看出,上述无效公告内容是1480号变更公告无效,即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无效,而不是商标本身无效。为此,我还去查看了这个商标的当前处理状态。流程显示,姓名和地址的更改没有得到批准,这也证实了我的说法。
如果这个同行真的不知道,那就要加强学习,不要把错误的知识传播给消费者。每个行业都不容易。那么,商标申请人的名称、意思和地址不改变,是否会导致商标无效?《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
上述规定指出,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自行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变更的,商标局方可撤销其注册商标。目前,该子句与僵尸子句基本相同,很少使用。尽管商标局基本上没有宣布任何商标无效,因为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没有改变。但是,如果商标的名称和地址没有改变,商标局出具的撤销文件就可能收不到,导致商标被撤销,这是相当普遍的。通过网上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的,商标局不收取官费,大大减轻了商标权利人的负担。因此,如果商标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发生变更,要尽快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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