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7732605906

天津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天津商标注册在查询时要查哪些内容?

天津商标注册在查询时要查哪些内容?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2-01-19 08:34:55

有时候在天津商标注册过程中,并不是想到的名称就一定能成功注册,在这之前,需要进行已注册商标查询,确认自己的商标能否成功注册,那么已注册商标查询要查哪些内容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已注册商标查询的目

对于已注册商标查询,很多商标注册申请人存在误区,尤其对商标之间潜在的近似与在先使用原则不清楚,为了不失去市场的竞争力,在申请商标的同时,急于为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大肆推广。所以一旦在此期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将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大约2年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

二、已注册商标查询内容

通过对已注册商标的查询,可以得知自己的商标是否可以成功注册,是否拥有近似商标的存在,所以可以查询的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1、近似判断:应从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或者商标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进行判断,如两商标的共存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则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2、判断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授予商标专用权。商标的显著性特征,通常是指商标为实现其功能所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三、已注册商标查询方法

已注册商标查询可以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对于已注册商标的查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其一直接到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其二是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去查询,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提供一对一免费查询服务,而且有专业的数据分析服务。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予以驳回,并不得提出异议公告。也就是说,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的原则。如果商标申请人希望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同一类别的其他人注册,或者与其他注册商标类似,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以中国商标的“九井坊”商标为例。如果有人想在33个类别中注册一个名为“九井坊”的商标,但在同一类别中已经有“九井坊”的商标,那么“九井坊”就不会注册成功,因此对商标的预查询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当然,如果有相同或相似的在先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及时修改或调整注册商标,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损失。”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商标注册查询虽然不能保证100%通过,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提高商标核准注册的成功率。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除了与原商标相似外,还有商标本身的重要性,是否违反了《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据此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小编在此提醒,申请人不能随意命名自己的商标,可以随意命名,这涉及《商标法》关于禁止使用和注册的相关内容。

例如,《商标法》第十条涉及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民族歧视性欺骗、有害的道德行为和不良影响、县级区划地名等;第十一条涉及通用名称、数字、模型等,第十二条对立体标志登记的限制性规定和第十六条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作了有关规定。以上内容是申请人在命名商标时需要绕过的坑。只要越过上述雷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对于没有专业知识和注册经验的申请人,特别需要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平台,这样不仅可以做好商标的查询和准备工作,而且可以节省时间和经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保证成功率。

新商标法明确界定并禁止了商标抢注行为,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规定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定等。标法将于5月1日施行。这次修法,积极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现行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问:新商标法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那么,什么样的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答:为更好满足申请人的多样化需求,新商标法取消了现行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将声音纳入到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范围。为适应新法要求,工商总局在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对声音商标申请注册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并制定了《声音商标受理和审查标准》。

问:长期以来,“驰名商标”被误读为一种荣誉称号。针对这一问题,新商标法明确规定,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等。对于在5月1日前还没有卖完的违禁商品,工商部门将如何处理?

答:新商标法颁布后,工商总局及时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利用过渡期对辖区内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和培训,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规范使用驰名商标。同时,启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改工作,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标注册,以及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在考虑是否应当把某一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时,都会碰到这个问题,即如何选择标识?或者说,哪些标识更好一些。选择商标必须首先要考虑该标识在法律上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决定了最低的标准,即能否获得注册。概括言之,商标在法律必须拥有新颖性、合法性和显著性。

其中:新颖性是指商标标识(文字标识,图形标识,组合标识等)不得与该类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和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不能与中国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合法性是指商标标识不能含有法律禁止的标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中国及外国的国家标识、政党标识、国际组织标志、欺骗性标识、民族歧视的标识等等;显著性,是商标的生命,是商标区别商品来源的能力,显著性越高,这种区别能力越强,越难以引起混淆。显著性包括本身的显著性及后得的显著性,前者是指从标识本身即可判定它是商标,背后映射着一个产品或服务提供者。

后者是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但是通过后天的使用,使其获得显著性,区分商品来源。比如以商品的通用名称、通用图形、通用型号,或以表示产品数量、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产品特点的词汇本身均不具有显著性,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识是不能获得注册的,除非通过其后天使用使其获得显著性。商标注册人在商标生命期内务必保持其显著性,因为一旦因为宣传或使用不当,使其丧失显著性,便可能会被他人撤销掉,这方面的反而案例已经很多。

 

版权所有:天津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