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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标注册过程中有哪些主要流程?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2-01-11 08:22:15

商标注册耗时长,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在天津商标注册过程中,主要的流程有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下发证书等阶段,而商标注册的时间也主要就花费在这几个流程上。

各个流程花费时间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然后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由于商标局内部的调整,这个阶段目前要花费4-6个月时间,待调整过后形式审查所花时间也需要3-4个月。

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在这个阶段通过审查后,商标局会下发初审通告通知书,不通过时商标局也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加上形式审查所花时间,这个阶段需要9个月左右,是商标注册中所花时间最多的一个阶段。

初审公告: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初审公告》。这个阶段需要3个月,时间是固定不变的。

下发证书:如果所有流程正常,不会出现商标驳回和异议等情况时,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准备下发商标证书,这个阶段通常在2-4个月左右。不难看出,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正常注册流程在14个月左右。如果出现商标复审或者商标异议答辩,所花的时间还会更长。这样的情况是每位申请者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小编建议在注册商标时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

商标在申请注册前,可以通过商标网查询商标的具体情况。由于国家商标网的数据无法及时注册和录入最近3-6个月的商标申请,查询时无法查询最近3-6个月的商标申请,这就是所谓的商标查询盲区。那么,商标查询盲期的影响大吗?公司为您整理介绍在商标查询的盲区,很多先申请的商标都没有进入数据库,因此没有人能够查出这些商标的信息,自然也不可能知道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以前申请的商标相似。那么盲期内的影响是什么呢?

商标查询的盲区的存在,决定了任何商标注册申请都不可能确定百分百成功。因为商标注册需要遵循先申请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第一个申请的商标优先受审查。但初审不能保证顺利通过,因为存在一个盲区,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的难度将加大。

怎样做能降低盲期内带来的影响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商标注册要趁早,在商标设计好之后就尽快去申请注册,根据所遵循所谓在先申请注册原则,可以降低商标被抢注的风险,也能提高商标的通过率。商标查询盲期的影响大吗?我们公司提醒在申请的时候尽量避开一些紧跟热点的商标,比如前阵子很火的王思聪吃热狗,类似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几十个,肯定还有更多的为通过的商标。热点商标的相似度太高,会使商品的辨识度没那么高,申请的成功率也会更低。

撤三答辩通知书是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的,所以时时关注你的商标注册地址是否是你可以收到这样重要文件的,否则没有收到法律文书,也没有看到送达公告就会错过了法定答辩期,你的商标将消亡甚至变成别人的商标你还不自知!商标注册以后,你是否使用了,是否规范使用了,是否保留好使用证据了!这个是很多快速发展的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常常证据到用时方恨少!以下是小编整理好的。

发票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合同或协议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

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广告宣传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产品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

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现在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加之企业经营需要,慢慢出现了防御性商标、储备商标,品牌更换升级以后的历时遗留商标等等,这些都是会成为撤三的牺牲品。

所以也应及时补充注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予撤销该商标。如因药品上市审批等原因导致某药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撤三条款而被撤销。

如果商标暂时停止使用是因为地震、国家政策等原因,是可以视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会被免除撤销困扰,前提是你要保留好这些证据,否则就会有理说不清,因为你不知道撤三什么时候会来,你的商标什么时候会正常使用!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此外第11条规定一些标志缺乏显著特征,如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的标志等,这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可见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商标缺乏应有的显著性,商标定会遭遇驳回,不予核准注册。

从法理上而言,商标显著性可细分为固有显著性和经过使用而获得显著性。

如何判断商标显著性

1.判定商标是否具有可识性。不能使相关公众将某一标识作为商标予以识别的标识不可能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2.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可以考虑商标标识的独创性。需要强调的是这里“商标的独创性”是指商标标识本身具有的显著性,有显著性的商标不一定具有独创性

3.判定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要和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相结合。通常认为,当标识表示的含义与商品属性关联性最弱时,商标的显著性最强,反之则显著性最弱。例如,文字“苹果”不结合商品考虑,作为商标注册是无法判定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但如果结合不同指定使用商品分析将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可能。如“苹果”指定使用在手机商品上显著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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